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进行科学研究,提升广大教师的科技创新水平,提高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使学校的科研工作实现稳步发展,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基金)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为发挥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科技资源投入基础应用研究,重点解决国家医疗卫生、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带动学校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在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设立院士工作站基金。
二、实施原则
院士工作站基金是学校科研基金的组成部分,立足学校、医院,公平竞争,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院士工作站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和申报指南(附件2)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领域
为充分发挥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的学科优势,院士工作站基金鼓励我校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发挥自身优势,申请与遗传学或基因组学相交叉的课题,并优先支持与贺林院士团队/上海浦东解码生命科学研究院大型技术平台(附件3)相结合的项目。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结合自身研究特色,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原则上各平台同一研究方向限报1项。
四、资助情况及研究期限
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项目结题后按照厅级课题界定层次。重点项目资助额度约20万元人民币,面上项目资助额度约10万元人民币。
拟立项重点项目5项左右,面上项目20项左右。
各附属医院拟立项重点项目5项左右,面上项目20项左右,立项后经费由各附属医院按照不低于学校标准划拨至学校账户,由学校统一划拨。
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从事基础及应用科研项目的经历,科研作风严谨,学风正派。
(二)申请者为我校或附属医院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三)承担国家级项目(不含一年期项目)尚未结题者和有延期未结题项目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本基金不受理教育、教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五)申请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并被SCI、EI、ISTP检索收录;
2. 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3. 首位获得厅级三等奖励1项。
六、进展要求
项目立项后将按照资助额度拨付50%,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周期过半前须进行中期考核,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院士工作站检查合格后,划拨项目剩余经费;如中期考核未通过,则给予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经费;中期考核优秀者,可额外划拨收回的撤项项目剩余经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院士工作站驻点专家会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方案指导及优化,具体跟踪各项目年度及中期进展,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充分利用院士团队先进技术平台。
项目因故无法按合同书规定时间完成,必须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请二级单位、和院士工作站审核批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否则给予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经费。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的项目,经二级单位审查并报院士工作站专家委员会批准后建议中止或撤销。
七、结题条件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任务目标之一:
(一)项目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源期刊收录论文2篇(且1篇在JCR期刊二区);或获得课题相关国家发明专利2项且发表ESI源期刊收录论文1篇(在JCR期刊二区)。
(三)获得厅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且为前三名。
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任务目标之一:
(一)项目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源期刊收录论文2篇;或获得课题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发表ESI源期刊收录论文1篇或EI收录1篇。
(三)获得厅级三等以上科研奖励。
论文必须注明院士工作站基金资助项目,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无关的论文标注该基金。(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 Research Fund for Lin He’s Academician Workstation of New Medicine and Clinical Translation in Jining Medical University)。
八、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者下载并认真填写《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申请书》(附件4)。
(二)二级单位初审、推荐。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附件5)进行排序后上报。各单位填写《2018年度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推荐汇总表》(附件6),加盖本部门公章后连同《申报书》一式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协同创新中心。不受理个人报送。
(三)院士工作站复审。协同创新中心收集初审合格申报书,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给上海浦东解码生命科学研究院,由解码研究院从评审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必要时会组织现场答辩)。
九、申请注意事项
(一)本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7日前将《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1份及电子版、单位盖章的《汇总表》一份报送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燕龙
联系电话:3616298 / 15264795837 (679537)
附件:
6、2018年度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推荐汇总表
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