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区域型经济发展及生物医药产业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健全人格、较高的科学与人文素养,掌握生物学和药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生物制药的基本原理和技术,熟悉生物医药分析和药品检验 技术,能够在企业、事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生物药品的研究、开发、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生产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愿为祖国药学事业的发展奋斗终生。
2.具有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科学实践中理解并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珍视生命,关爱他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
3.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批判精神,实事求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乐于创新。
4.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深刻认识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5.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协作能力,尊重同事及其他工作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工作的观念。
6.具有健全的心理及健康的体魄,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体格。
7.具有与人沟通交流的意识,尊重他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二)知识目标
1. 掌握与生物制药相关的生物学、药学、化学和工程学等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掌握生物制药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熟悉生物制药设备。
3.掌握生物药品生产工艺流程与车间设计的方法和原理。
4.掌握与生物制药过程相关的分离纯化、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与技术。
5.熟悉国家生物制药产业政策、知识产权及生物制药安全等有关法律和法规。
6.了解生物制药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药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与新设备的发展动态。
7.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及创业的基本知识、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基本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相关的职业分类知识。
(三)技能目标
1. 能够综合运用药学、生物学和工程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生物药物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2. 具备在生物医药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初步能力,具有一定的创业和经营管理能力。
3. 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
4. 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具备获取和利用生物制药及相关学科知识、技术信息资源的技能和能力。
5. 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基本修业年限:4年 弹性修业年限:3~6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药学、生物学、化学
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实验、高等数学、生物制药导论、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生物化学实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实验、微生物学、微生物学实验、免疫学、化工制图、化工原理、人体解剖生理学、免疫学、基因工程、基因工程实验、发酵工程、发酵工程实验、酶工程、细胞工程、细胞工程实验、药剂学、药剂学实验、药理学、生物技术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实验、生物制药工艺学、生物工程设备、生物分离工程、生物分离工程实验、生物药物分析、生物工程技术综合实验。
五、教学时间分配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教学时间分配表(单位:周)
学年 | 学期 | 入学教育 | 军事技能训练 | 实习实训 | 毕业论文(设计) | 毕业教育 | 教学 | 考试 | 假期 | 合计 |
一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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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1 | 6 | 2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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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 | 6 | 26 | |
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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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 | 6 | 2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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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 | 6 | 26 | |
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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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 | 6 | 2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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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 | 6 | 26 | |
四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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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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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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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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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
合计 | 1 | 2 | 32 | 10 | 1 | 111 | 6 | 37 | 200 |
六、课程教学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主要包括通识教育、专业基础及专业必修课程三类。
通识教育必修课主要开设思想政治教育类、外语类、体育类、国防教育类、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思维训练、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高尚的劳动价值观和职业价值观,涵养深厚的文化底蕴,诚实守信的品德。
专业基础必修课主要开设数学类、化学类、生物学及工学类、生物制药导论等课程,主要培养学生掌握药学、生物学及生物制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专业必修课主要开设生物工程类、生物制药类及药学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生物制药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选修课程
选修课包括通识教育、专业基础、专业及专业拓展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设各模块及累计最低选修学分,主要分为人文科学类(最低选修2学分)、社会科学类(最低选修2学分)、自然科学类(最低选修2学分)、文学艺术类(最低选修2学分)、创新创业类(最低选修1学分)、信息素养类(最低选修2学分)等6大模块,学生可根据兴趣爱好自主选修各类课程,不断开阔知识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专业基础选修课(最低选修7学分)及专业选修课(最低选修8学分)主要开设数学、物理学、工学、药学及生物制药相关类课程,旨在丰富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拓宽专业视野、提升专业素养。
专业拓展选修课主要包括跨专业及交叉学科选修课程,旨在满足个性化、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促进医理、医工和医文学科交叉融合。由学生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选修,原则上不低于2学分。超出部分每2学分可转换为创新创业实践1学分,最多可转换2学分。
七、实践教学
(一)通识实践
包括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军事技能训练等。入学教育1周,1学分,主要包括校史校情、教学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图书馆入馆培训、专业思想教育等内容;军事技能训练2周,2学分;毕业教育1周,1学分,主要包括毕业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就业创业培训等。
(二)专业实践
包括无机化学实验、生物化学实验、细胞生物学实验、微生物学实验、细胞工程实验、基因工程实验、发酵工程实验、药剂学实验、生物技术制药实验、生物分离工程实验、生物工程技术综合实验、毕业实习实训及毕业论文(设计)及各课程中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等。其中毕业实习实训及毕业论文(设计)累计42学分(实习32周、毕业论文或设计10周)。旨在培养生物制药类工学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达到运用药学、生物学和工程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生物药物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中的专业技术问题,且具备在生物医药领域从事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基本能力。
(三)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实践分德育教育实践类(1学分)、文学艺术实践类(1学分)、劳动教育实践类(1学分)、体育实践类(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类(3学分)等5类,最低要求7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应获取最低总学分及分类最低学分后方可毕业,另设菁英成长履历类,实践任务组织安排按照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并予以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学分,最多可替代4个学分。
八、考核要求
加强过程考核,创新考核方式,严格考试规范,引导考核与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衔接,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完善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学业成绩评定体系。
九、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分配
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比例统计表
课程 体系 | 课程性质 | 课程 类别 | 最低修读学时 | 最低修读学分 | 占比(%) | |||
学时 | 其中实践/实验学时 | 学分 | 其中实践/实验学分 | 学分 | 其中实践/实验学分 | |||
课程教学 | 必修 | 通识教育课程 | 778 | 248 | 41 | 8.5 | 21.52 | 4.46 |
专业基础课程 | 956 | 256 | 45 | 7 | 23.75 | 3.69 | ||
专业课程 | 782 | 310 | 34.5 | 8.5 | 18.21 | 4.49 | ||
小 计 | 2516 | 814 | 120.5 | 24 | 63.48 | 12.64 | ||
选修 | 通识教育课程 | 176 |
| 11 |
| 5.80 |
| |
专业基础课程 | 126 |
| 7 |
| 3.69 |
| ||
专业课程 | 144 |
| 8 |
| 4.22 |
| ||
专业拓展课程 | 36 |
| 2 |
| 1.06 |
| ||
小 计 | 482 |
| 28 |
| 14.77 |
| ||
实践教学 | 必修 | 通识实践 | — | — | — | 4 | — | — |
毕业实习 | — | — | 32 | 32 | 16.89 | 16.89 | ||
毕业论文(设计) | — | — | 10 | 10 | 5.28 | 5.28 | ||
小 计 |
|
| 42 | 42 | 22.17 | 22.17 | ||
选修 | 第二课堂 | — | — | — | 7 | — | — | |
小 计 |
|
|
| 7 |
|
| ||
总 计 | 2998 | 814 | 190.5 | 66 | 100 | 34.81 |
十、毕业资格认定及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参加通识实践和第二课堂实践,通过课程考核、实习考核、毕业考核(毕业答辩),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最低规定201.5学分(含通识实践和第二课堂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要求,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一、开设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附件1)
十二、教学进程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