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96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鲁教思字〔20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全省高校2017年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成果须为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虽未公开发表,亦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发布。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三)列为国家、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教科书等不参评。

(四)严格实行限项申报, 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已出齐的多卷本科研成果作为一个整体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成果分综合类、学生教育管理类和思政课教育教学类进行申报评选。综合类重点围绕高校思想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等;学生教育管理类重点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思政课教育教学类重点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等。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主题明确,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且具有原创性。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在各部门、单位组织推选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上报。

请各部门、单位于2018年11月14日前将参评成果和《申报表》(见附件1)各1式3份(须含原件1份)以及《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戈文鲁(联系电话:3616225);电子版同时发至OA。

附件:

1.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

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