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教〔2018〕3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6和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1.本单位2016和2017年度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2.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
3.本单位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
4.本单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报酬和股权奖励纳税情况等。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等。
二、报告程序
各二级单位请按照附件进行填报,于2018年7月24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并将年度报告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陈瑞蛟OA中。
总结报告内容需涵盖年度报告提报内容,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收入及分配情况、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成果转化典型案例、问题与建议。
附件:1.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科研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