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96

各有关部门、单位:

本年度新进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按照学校对于2017年引进博士的界定层次进行拨付。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下载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附件1) 或《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附件2)。

(二)各部门、单位审核、推荐,填写《济宁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连同《申报书》一式1份及电子版于11月16日下午17时前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申请人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专家评分低于70分的暂缓拨付。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和学校签订正规的合同书。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

四、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任务目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以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社科类项目承担者,如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资助,可视同为国家级项目);

2.项目负责人以负责人获得省级项目资助(省基金联合专项除外)。

3.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且1篇在JCR期刊二区)或EI收录3篇;获得课题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在JCR期刊二区)EI收录2篇;社科类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2篇,或发表一类核心期刊文章4篇。(由该基金资助发表的论文必须进行标注,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无关的论文标注该基金。)

联系电话:0537-3616215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

3.济宁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部门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