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0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各部门、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条:

1.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自然科学基金至少各1项;

4.前5位获得过省及以上奖励;

5.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文章影响因子累计大于20。

三、材料报送。按照《通知》要求,所有材料须在11月10日下午4点前报科研处。另外,有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报送原件。

四、联系方式:

谭文彬,0537-3616216,1392144@163.com

附件: 《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科研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