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发稿时间:2020-10-05浏览次数:376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医药卫生事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生物学、化学、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健全人格、较高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备生物药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管理方面的能力,能够在生物制药领域从事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生产技术改进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治谈国理政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愿为祖国药学事业的发展奋斗终生。

2. 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能够正确地认识自我,身心健康。

3.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良好的人际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批判精神。

(二)知识目标

1. 掌握数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2. 掌握生物学、药学、工程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3. 掌握生物药物的制备、质量控制、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熟悉相关的生产工艺与设备。

4.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5. 熟悉国家生物制药产业政策、知识产权及生物工程安全条例等有关政策

和法规。

6. 了解生物医药领域的前沿信息及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状况。

(三)能力目标

1. 具备在生物医药领域从事设计、生产、管理和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基本能力。

2. 具有对生物药物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具有一定的创业和经营管理能力。

3.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

4. 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5. 掌握一门外语, 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学制与学位

基本修业年限:4年        弹性修业年限:3~6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生物学、化学、药学

核心课程:无机化学、高等数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细胞生物学、物理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机械制图、化工原理、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药剂学、药理学、生物技术制药、生物制药工艺学、生物工程设备、生物分离工程。

五、教学时间分配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教学时间分配见表1。

表1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教学时间分配表(单位:周)

学年

学期

教学

入学教育及军训

早实践活动

毕业论文(设计)

实习实训

毕业教育

考试

假期

总计

1

17

2





1

6

26

2

19


1




1

6

26

3

19






1

6

26

4

19






1

6

26

5

19






1

6

26

6

19




5


1

1

26

7





24



2

26

8




12

5

1



18

总计

112

2


12

34

1

6

33

200


六、开设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课程体系

思想道德与

职业素养要求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大学语文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大学英语



国防军事理论



形势与政策教育



公共体育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无机化学


高等数学


有机化学


生物化学


分析化学


细胞生物学


物理化学


分子生物学


遗传学


微生物学


机械制图

化工原理


细胞工程

基因工程

发酵工程

酶工程

药剂学

药理学

生物技术制药


生物制药工艺学


生物工程设备


生物分离工程

生物工程技术综合实验



本科教学进程表见附件。
七、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

八、学时与学分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见表2。

表2  生物制药专业本科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统计表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占比

必修

通识教育课程

518

32.5

19.23%

专业基础课程

842

39.5

23.37%

专业课程

638

26

15.38%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46W

46

27.22%

1998

144

85.21%

选修

通识教育课程

216

12

7.10%

专业基础课程

144

8

4.73%

专业课程

90

5

2.96%

450

25

14.79%

总学时/最低修读学分

2448

169

100.00%


九、毕业实习
备注: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可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获取相应学分,该学分最多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4学分。

大一学年结束,根据学生学分总成绩,分为1、2、3三个层次,比例分别为学生总数的10%、50-60%、30-40%;第1层次的学生,安排大二-大四总共3年的导师制培养方案,为学生考研做准备;第二层次的学生,一年半导师制一年半实践;大三上半学期结束时,重新排名一次,重新根据成绩进行层次排序,第1层次的学生,继续导师制培养方案;第二层次的学生,半年导师制一年实践;第3层次的学生,则只安排最后一年的实践。

十、毕业资格认定及学位授予

学生按规定修满最低学分,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